內蒙古人。先后畢業于內蒙古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和山東大學,分別獲得法學學士、碩士和博士學位?,F為山東大學(威海)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,刑法研究室主任。美國南德州法律大學訪問學者。

主要學術兼職有中國法學會會員、山東省刑法學會理事、山東省檢察理論學會理事。曾獲“內蒙古十大中青年法學家”、“山東省社會實踐優秀指導教師”、山東大學和山東大學(威海)“我心目中的好導師”、山東大學(威海)學科帶頭人、山東大學(威海)教學能手等稱號。